昆明市旅游局关于开展2011年度
导游人员年审工作的通知
昆明市各旅行社、各导游服务管理公司:
为深入推进旅游标准化工作,营造旅游队伍和谐稳定的执业环境,全面提高我市导游人员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探索创新导游管理模式,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旅行社条例》的具体规定,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现将2011年度导游人员年审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审范围
(一)初级导游员:各经营入境旅游业务和国内旅游业务旅行社和导游服务管理公司所属的初级导游员,凡在2011年12月31日前持有导游证(IC卡)的导游都必须参加年审;
(二)中级导游员:各经营入境旅游业务和国内旅游业务旅行社和导游服务管理公司所属的中级导游员,凡在2008年以前持有导游证(IC卡)的导游都必须参加年审。
二、年审时间
(一)报名时间:2012年2月16日至2月28日(其中2月18日、19 日、25日和26日照常上班),请各单位通知所属导游人员合理安排报名时间。
(二)培训时间:2012年2月27日至4月27日分9期进行年审培训。培训课程表、培训内容和考试方式报名时另行发放。
三、年审报名方式及程序
(一)登陆导游年审报名系统()进行年审培训报名;
(二)确认报名完成后,点击申请表打印,输入身份证号和导游证号,打印《昆明市2011年度导游人员年审申请表》(可到导游证注册单位打印);
(三)《昆明市2011年度导游人员年审申请表》交导游证注册单位签署年审意见并加盖公章;
(四)《昆明市2011年度导游人员年审申请表》和导游IC卡需在年审培训班第一天交相关工作人员;
(五)报名采用网络方式,如不能上网报名的,可到市旅游培训中心(同仁街41号,金碧阳光A栋6-D室)报名,并上网打印年审申请表,联系电话:3613655、3613677。
四、年审培训内容及考试方式
导游年审采取课堂理论培训、根据指定内容复习和现场导游讲解、知识问答相结合的方式,先培训,后考核。
五、年审管理工作
(一)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导游人员必须参加年审。未通过年审的导游员不得从事导游工作,不能办理导游证调动、变更及补证手续,不得通过导游IC卡刷卡,更新导游证年审信息。
(二)根据省旅游局的要求对未通过年审和未参加年审导游人员的处理措施:
1.上一年度未通过年审或者一年未参加年审的,如需继续从事导游工作,必须补齐上一年度的年审手续,并参加2011年度导游年审培训,合格后方可办理导游证年审手续。
2.连续两年未参加年审的,如需继续从事导游工作,必须报名参加每年举行的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加考《政策与法规》和《现场考试》两个科目,合格后方可办理导游证年审手续。
3.连续三年未参加年审的,导游IC卡管理系统将自动把逾期年审导游证所有信息变更为注销状态。如需继续从事导游工作,必须重新参加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的全部科目,合格后方可办理新导游证。
(三)年审期间(2012年2月16日至4月27日),全市停止办理导游人员调动手续。
昆明市旅游局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