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疑
1.为什么采用注射死刑?
昆明市中院新闻发言人蔡顺斌透露,糯康等4名罪犯将采用注射方式执行死刑。一般来说,执行死刑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枪决,一种是注射。相对于枪决来说,注射执行死刑可减少罪犯痛苦,相对来说比较人道,“更能体现司法文明”。
昆明中院是全国最早采用注射方式执行死刑的法院,注射现在已经成为了昆明中院执行死刑的方式之一,执行程序很熟练,因此对糯康等4名罪犯执行注射死刑。
2.死刑后遗体如何处理?
糯康等4名罪犯执行死刑后遗体处理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蔡顺斌称,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糯康等罪犯的遗体将进行火化处理,火化处理后,法院将通知罪犯的家属领取骨灰。
如果家属未来领取,法院将通知相关部门通过缅甸、泰国驻昆明领事馆领取骨灰。
3.国际观察员是否到场监督?
由于糯康是一名外国罪犯,对外国罪犯执行死刑是否需要国际观察员到场监督?蔡顺斌回应说,根据我国的法律,没有这方面的规定,也没有这方面监督,所以法院并没有考虑国际观察员到场监督。
值得说明的是,在执行死刑现场,按照法律,我国的检察机关,也就是昆明市检察院将会派检察官到场进行监督,确保执行过程的合法性。
4.民事赔偿金如何分配?
昆明市中院刑一庭副庭长杨晓萍介绍,在糯康等罪犯执行死刑后,法院将开始对该案附带民事部分进行执行。在一审和二审过程中,糯康提出愿意支付600万元人民币给13名中国遇害船员的家属。法院将根据每一名遇害船员的具体情况来分配600万元民事赔偿金。目前民事赔偿金的具体分配还在商讨中,预计每名船员家属最多可以拿到50余万元的赔偿金,最少的也会有20余万元。